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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大学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审核发布: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6-06-30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干劲,激励学校全体师生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勇担使命,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学校党委决定,授予田晓超等15名同志“长春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王佳琪等5名同志“长春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党委等12个基层党组织“长春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这些受到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是学校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的优秀代表,他们的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充分展示了学校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基层党组织的时代风采。学校党委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要以此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振奋精神,再接再厉、顽强拼搏,在“十五五”新征程上勇创佳绩、再立新功。

学校党委号召,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师生,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心系师生、服务群众的真挚情怀,履职尽责、奋发有为的责任担当,勤勉务实、拼搏进取的过硬作风,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高尚品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实干、砥砺奋进,奋力谱写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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