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号)长春大学招聘岗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8
根据长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现对《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号)中长春大学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程序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本次资格复审对象为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审核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长春大学知行楼B区1113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6543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参加面试。
三、资格复审内容
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下列顺序排列并提交:
1.《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号)》及个人简历(报名表和个人简历附照片,彩色打印),报名表由报考系统导出并打印后,手写签名。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13107816501。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按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其中202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需携带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最新学信网查询的学位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招聘岗位条件中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毕业学校所在学院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及成绩单。
6.本硕连读者需提供本硕连读证明及成绩单。
7.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证明类原件及复印件不予返还。
四、相关要求
1.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联系方式,现场签署个人诚信承诺书,需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2.请考生务必根据报考岗位资格要求和自己实际情况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所需的全部资料,避免因携带的资料缺失导致审核不能通过。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咨询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之间进行咨询,电话0431-85250106,85250103。
长春大学人事处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