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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长春大学招聘岗位拟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7


根据长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现对《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中长春大学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程序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依据招聘公告要求,本次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长春大学招聘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照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符合1:5比例标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由我单位资格审核小组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长春大学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2026年1号公告)》(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5月12日—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长春大学知行楼B区1113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6543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参加面试。

三、资格复审内容

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下列顺序排列并提交:

1.《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考生报名表》(附件2)及个人简历(报名表和个人简历附照片,彩色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按岗位要求的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其中202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需携带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按岗位要求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最新学信网查询的学位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招聘岗位条件中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毕业学校所在学院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及成绩单。

6.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近期(六个月内)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要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需提供毕业学校(或所在学院)出具的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明确任职岗位名称、岗位级别(担任班长、团支书以外的学生干部需说明是否为副部长级及以上)、任期起止时间(并标明任期是否满一年)及主要工作职责。

8.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专职学生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半年及以上期限专职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考生还需提供从事专职学生工作期间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为考生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9.本硕连读者需提供本硕连读证明及成绩单。

10.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其他资历或资格证书的,按岗位要求提供。

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证明类原件及复印件不予返还。

四、相关要求

1.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联系方式,现场签署个人诚信承诺书,需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2.请考生务必根据报考岗位资格要求和自己实际情况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所需的全部资料,避免因携带的资料缺失导致审核不能通过。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咨询电话

考生如有疑问,请在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之间进行咨询,电话0431-85250106,85250103。

附件1:长春大学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2026年1号公告)

附件2: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考生报名表

长春大学人事处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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